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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最近获得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实施。
《条例》规定:为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外卖不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和勺子,快递企业应使用环保包装材料;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劝阻拒不改正,多次违法的,处以罚款;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和运输,混装混运应受到严惩。
最近,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法规自2012年实施以来首次进行修订。
原《条例》主要针对当时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垃圾分类发展,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但是,对源头削减措施和个人参与垃圾分类没有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够,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次修订的重点是进一步改善这些突出的问题,并将为北京的生活垃圾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兰芝说。
是的,消息来源
限制一次性物品
鼓励使用环保包装
北京是一个人口超过2100万的大城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加到2018年的929万吨,6年间增长43.4%。随着垃圾量的增加,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容易形成二次污染。源头削减是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系统的关键环节。这一修订进一步改进了源减少措施,并加强了系统的严格限制。
《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实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比例,不使用一次性纸杯和餐具。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酒店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志。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体废物处副处长马建基表示,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他征求了餐饮协会、餐饮企业、外卖企业和酒店经营单位的意见。一些外卖企业表示,如果不能使用一次性包装午餐盒,就很难向顾客提供食物。因此,在修订后的《条例》中,只建议一次性筷子、叉子和勺子不应自愿提供,但对一次性饭盒没有限制。
明年5月前,市城管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和文化部门,将制定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并下达相关配套工作计划。
同时,北京将采取措施,逐步推进清洁蔬菜上市,建设新的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同步配置废弃蔬菜水果现场处理设施。
大众快运包装垃圾引发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并鼓励其采取措施回收包装材料。同时,要求在北京销售商品的电子商务运营商选择使用环保包装材料的快递企业。
此外,《条例》禁止在北京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清仓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马建基表示,超薄塑料袋是指单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如今,许多商场和超市使用的付费塑料购物袋,以及蔬菜水果区提供的卷制保鲜袋,都符合标准。条例正式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主要负责超薄塑料袋的监管和强化检查。违反规定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而言
宣传变成了法律责任,多项违法行为将被罚款
条例修订后,废物分类将不再停留在积极的“倡导”层面,而是将成为所有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废物生产者的“法律责任”。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垃圾的分类,将其放入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在处罚方式上,设置了处罚梯度,对违法行为处罚后再次违反规定的,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具体而言,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未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个人,应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首先予以劝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拒不听劝阻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如果他再次违反规定,他将被罚款50元至200元。同时,它还规定,那些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人将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本规定主要体现了教育和指导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而不是针对处罚。例如,在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被处罚人应先向街道报告,街道应指定某个社区,让他担任一天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服务结束后,回到街上“打卡注销”,这样你就可以避免处罚。只有少数态度恶劣,经劝阻拒不改正,多次违法的人才会被罚款。”郝对说道。
马建基解释说,如何认定处罚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具体流程,需要在下一步与城管执法部门沟通研究,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执法保障方案。
是的,收集和运输
严惩混装混运,提倡破袋运输
居民遵守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但来收运的车辆是混装运输的,这将严重挫伤源头分类的积极性。这一修订进一步加重了对此类非法行为的处罚。
《条例》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运至符合要求的集中收集设施或者运输、处理设施,不得混装运输,不得随意倾倒、丢弃、散落或者堆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罚款数额由以前的5000元调整为5万元,由2万元调整为10万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马建基表示,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前一环节的分类做得不好,或者公众直接看到垃圾收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存在“混装混运”现象,都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对于公众是否高度关注是否进行定期定点投放以及是否有必要“破包”,郝兰芝表示,定期定点投放垃圾有利于居民分类习惯的养成和监管成本的降低。《条例》没有对全市进行统一的强制性规定。这项措施采取因地制宜、引导的方法,规定区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设立固定的桶装垃圾站,定期收集和运输垃圾;关于餐厨垃圾的破袋问题,郝介绍说,根据上海市的经验,这些破袋的摆放是为了监督检查分类质量,促进习惯形成。根据北方城市的实际情况,北京提倡和倡导居民放入“破袋”,但没有硬性规定。
“北京的垃圾分类更多的是从服务的角度出发,不会给市民带来更多的麻烦和不便。我们不会轻易撤桶,更不用说轻易限制时间了。处罚措施更加内向,对机构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只要按照分类标准安置好公民,剩下的就交给我们。请放心。”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说。
目前,北京市正在集中开展《条例》的宣传和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以及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减量等相关配套实施措施也将在年底前公布。到今年年底,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和通州区将率先建立垃圾分类全覆盖。(记者何勇)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10日,第12版)
编辑:张静文
标题: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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