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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终止对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河间芯片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海天盛瑞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的发行和上市审核..
以下是全文:
第一批科技股企业集中上市交易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和上市审核工作进展正常、有序。近日,四家企业及其保荐人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退出科技股发行上市和保荐发行上市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6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终止对其科技股发行上市的审核。四家发行方分别是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河间芯片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海天盛瑞科技有限公司..
在审计过程中,发行人和保荐人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交易所终止审计,这是一种正常的审计机制和结果。在审计终止之前,四家发行人的审计进度和程序各不相同。有的处于多轮质询阶段,有的发起机构在现场接受监督,有的召开中央审计会议形成初步判断意见,有的正式发布公告进入上海市委会议审议程序。在初步审计质询中,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横向竞争和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基础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问题受到了重点关注。
坚持公开询价审计,依法终止四家发行人的科技板块的发行和上市审计,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改革要求,落实“注重信息披露”的审计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具体体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和上市审计重点关注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一轮或多轮查询,敦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如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努力找到一家“真正的公司”。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的审计质询和回复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便于接受各方的监督和判断。
根据现行的审计规则、标准和机制,如果相关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计过程中,未能对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重大且反复关注的重大信息披露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被评估和披露的科技属性和科技进步明显不符合科技局的定位,可能导致其发行上市申请被依法驳回。综合考虑审计情况和自身情况,一般来说,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是相关企业的选择。据了解,本所审计质询的高度关注、合理怀疑和可能的审计结果是选择和判断的重要考虑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开质询审计对科学技术委员会“入口”的威慑作用,并得到了应有的体现。与依法否决的后果一样,发行人撤回上市申请也将导致相关上市审查的终止。如果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在审核中不符合规定,无论是否撤回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都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试点注册制度改革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稳步高效推进科技板块的发行和上市审核,同时开展工作评估,在总结中完善。其中,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我们将与市场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和发行上市的审计质量,合理把握科技板块的定位,促进科技板块健康发展。
标题:上交所:依法终止4家企业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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