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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4日电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247批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样品246批,不合格样品1批,不合格样品发现磺胺类药物(总量)超标。
根据通知,一批不合格样品中磺胺类药物总量超标,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海口名店销售的鲜竹鸡中磺胺类药物总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检验机构是海南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是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磺胺类药物超标是合成抗菌兽药,通常用于治疗感染性脑膜炎、痢疾和弓形虫病以及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药物在食用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总量)为100微克/千克。磺胺类药物在体内长期起作用和代谢。长期食用含有过量磺胺类药物的食物可能会对泌尿系统和肝脏造成损害。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对上述抽样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发起人查明购买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不合格产品的验证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标题:海南省1批次农产品检验不合格 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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