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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旅游线路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将海南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邮轮旅游目的地。
《建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探索创新中资非五星红旗邮轮开展海上旅游线路试点,加快三亚向邮轮母港发展,丰富海南邮轮旅游线路产品,拓展邮轮旅游消费发展/0/123650/123840/124240,培育邮轮旅游消费新热点。
其中,海上航线是指从三亚、海南、海口三个邮轮港口出发,在批准的水域内航行,在此期间不停靠其他港口,返回始发港的航线。
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中资邮轮运输经营者可以利用其拥有或租赁的非五星红旗邮轮进行海上试航。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应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简化旅客登机证件的管理和检查。中国大陆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出入境证件申请登船许可,港澳台居民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台湾居民的大陆旅行证和本次航行的邮轮船票信息证明(中资邮轮运输经营者的售票证或旅客购买的实名船票)往返大陆,并为旅客提供便捷的通关手续。(邵长春)
标题:海南印发《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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