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96字,读完约8分钟
图为1975年陕西省岐山县出土的西周青铜器。青铜器铭文记载了中国古代西周时期的一次土地纠纷诉讼。
人的视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诉讼法坚持追求公平正义,为中国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诉讼法的有效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
■广大诉讼法学研究者把握时代脉搏,思考如何使诉讼制度更好地响应现实发展的要求,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整体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中国诉讼法学的繁荣和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中国的程序法研究将突出自身的理论特色,总结宝贵的研究经验,并在应对新的实践课题方面继续做出新的学术贡献。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诉讼制度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诉讼法是法律的一个分支,它关注的是诉讼法的制度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诉讼法注重正确处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深化研究,推出了大量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具有中国特色、具有中国特色的程序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顺应时代潮流
研究深入而实用
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的程序法研究创造了新的条件,开辟了新的道路。一方面,我们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批判旧的法律观点,彻底消除旧中国诉讼制度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我们开始探索建立适合新中国的诉讼制度和诉讼理论。为了适应这一趋势,程序法开始探索和建构自己的概念和理论。在此基础上,许多政法院校编写并使用了自己的程序法讲义或教材,开设了程序法课程。新中国的程序法学科已经迈出了建立的步伐。
改革开放迎来了中国程序法发展的春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确立为一项重要政策,法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程序法研究领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划分越来越清晰,基本理论体系越来越形成;二是对三大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的研究和解读逐步深化,严谨规范的法学研究方法得到普及;第三,针对程序法制定、适用和修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学者们试图把握和分析法律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为创新研究开辟了一条道路;第四,系统研究了我国诉讼制度的内在原则,逐步确认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并形成和发展了对我国诉讼实践具有叙述、解释和指导作用的程序法理论体系。
十八大以来,中国诉讼法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的衔接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参与原则论证、制度设计、方案评估、试点经验总结等工作。,推动了学术研究越来越深入。中国的程序法更接近司法实践。综合运用注释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探索出一条符合法治实践要求的学术发展道路,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中国的程序法已经进入了一个拓展观念、完善理论、创新话语的新的历史阶段。
满足现实的需要
不断创新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多数诉讼法研究者紧密结合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客观实际,深入研究了诉讼制度如何回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如何在维护实体正义的同时实现程序正义,关注中国现实,回应现实问题,从而不断推动中国诉讼法的繁荣和发展。
适应改革开放的趋势。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深刻变革。如何适应这一变化,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完善和发展诉讼制度,已成为中国诉讼法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大多数诉讼法研究者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建设,推动了三部诉讼法的制定和修订。特别是研究如何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引入司法程序,并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解决。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诉讼法注重司法公正诉讼制度的建设,促进司法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诉讼类型的日益完备、诉讼程序的更加规范和诉讼效益的不断提高提供理论支持。
适应诉讼法律制度和规范发展和完善的要求。今天,以基本诉讼法、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中国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这与中国程序法的理论贡献密切相关。中国诉讼法为中国三大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了理论支持,如讨论思路、拓展思路、借鉴经验、协调制度等。相关诉讼法颁布后,学者们从法理学的角度阐释了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促进了法律规则的正确适用。在执法过程中,学者们分析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和意见,为三大诉讼法的修订和相关司法解释的颁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国诉讼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
适应司法改革实践的需要。通过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提高程序正义的实现水平,是中国诉讼法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诉讼法发展了诉讼目的理论、诉讼结构理论等程序法基本理论,促进了司法审判,强化了审判职能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命题。我国诉讼法围绕这一命题的实质内涵、基本原则和实践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实施建议,不仅有效配合了改革的推进,也丰富了诉讼法的概念,丰富了研究的实践内涵。
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司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观念日益多元化,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数量增多且日趋复杂,国家治理任务更加艰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刻不容缓。针对这一现实需要,我国诉讼法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诉讼方式和程序手段,实现高效、公平的纠纷解决,并研究如何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更好地处理各种司法案件。相关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促进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对维护社会转型期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你自己的特点
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中国程序法的发展过程中,总结和提炼新鲜经验的研究论文和专著不断涌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特色。
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程序法是程序法的一种。正确理解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是程序法的理论基石。中国诉讼法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不仅摒弃了形式主义法治重程序轻实体的观点,而且认为只要程序正确,实体结果就必须公平;此外,对诉讼过程中只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正义的观念进行了理论修正,使程序正义在程序法中的价值得以彰显,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诉讼权利的内容不断丰富。程序法的一个重要价值是保护公民的诉讼权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诉讼法研究强调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促进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不断丰富和充分有效的保护机制。例如,在刑事诉讼中,积极推进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辩护的全覆盖,保护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推广罪刑法定、无犯罪嫌疑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原则;等等。诉权保护丰富了中国人权司法保护的内涵。
促进诉讼程序的便利化。基于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现实需要,我国诉讼法在实现诉讼便民的同时,积极研究如何规范诉讼制度,为人民获得司法公正和权利救济提供便利。因此,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诉讼门槛不合理、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学者们积极研究各种便民措施,为司法机关创设简易诉讼程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诉讼制度效率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思路。
吸收借鉴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中国程序法不仅在继承中国优良司法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制度创新,而且吸收和借鉴域外程序法的有益成果。中国的程序法研究立足于中国国情,遵循开放、务实、折衷、自用的原则,科学提炼各国诉讼模式中体现现代司法文明的理念和制度安排,从而为中国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鉴。
需要注意的是,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的程序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仍然有影响,提升全社会的程序法治观念仍然是中国程序法研究的重要课题。科学技术的进步给传统的诉讼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网络法庭的建立,网上法庭审判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诉讼模式,冲击了传统的诉讼法学原则和理论,如口头审判和直接审判,需要新的思考和研究。程序法研究者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立足已知,研究未知,探索新知,为中国法学的繁荣发展和更好地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是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民日报(2019年7月15日09版)
标题: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与时代同进步的中国诉讼法学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12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