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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提出到2021年建立和完善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大支柱、八大支柱”,进一步提升金融业的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显著提升人们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根据规划,到2021年,我国金融技术发展将是先进可控的,金融服务能力将稳步提升,金融风险控制水平将显著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将不断提高,金融技术支持将不断提高,金融技术产业将繁荣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金融技术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应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促进我国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因此,规划清晰,合理运用金融技术手段,丰富服务渠道,提高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使金融技术创新更好地造福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金融技术的合理应用,全面提升金融技术应用水平,把金融技术打造成为优质金融发展的“新引擎”。
此外,规划强调运用金融技术提高识别、预警和应对跨市场、跨业务、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牢牢把握无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加强金融技术监管,加快基本监管规则的起草、监测、分析和评估。巩固金融科技基础支撑,从技术研究、法制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持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标题:央行提出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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