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推动各方面利益的调整,使保护者和储蓄者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益,让污染者和使用者都能够付出应有的代价,让越来越少的污染企业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治理污染,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购买新设备。
目前,全国有9个省正在开展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促使高耗水企业加大节水投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改革前,位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利用地下水制浆造纸。改革后,企业对清洁水的消耗实行限额控制,优先使用地表水,并建设新的中水处理和回用项目。今年上半年,企业抽取的地下水量下降了61%。
中国的用水比较广泛,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如今,与“真金白银”相关的经济手段终于调动了大量用水者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尽最大努力收紧“水龙头”,这再次凸显了利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刺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税收、价格和其他经济政策是最重要的市场信号。面对中国重大社会矛盾的变化,市场信号正在加速其调整和完善。通过合理设置“红灯”和“绿灯”,举起绿色“指挥棒”,引导企业和社会走上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方针。环境污染的最终治理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其他材料,容易形成二次污染和新的资源环境问题。因此,环境治理必须以源头治理为基础,从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和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开始。因此,有必要采取水资源税等政策,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促进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的节约管理,大幅度降低水、能源和土地的消耗强度,以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枯竭捕捞”和“污染排放付费”。
经济杠杆也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效调节阀。今年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多排放多征收、少排放少征收、不排放不征收”的减排激励机制。如纳税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浓度比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低30%,环境保护税减征75%;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的税率征收环境保护税。因此,许多企业增加了对环保设施的投资,并改变了他们的排放方式。虽然短期投资会增加,但从长远来看,这是非常划算的。越来越少的污染企业“宁愿付罚款也不愿治污染”,“宁愿付排污费也不愿安装新设备”。
然而,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和与污染作斗争的迫切需要相比,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和“绿色”。例如,一些地区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待完善,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性,不能反映生态价值和环境破坏成本。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价格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垃圾处理费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目前,基本采用固定成本和家庭征税的方法,垃圾计量收费、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分类收费等政策没有得到广泛实施。扔得越多扔得越少也是一样的,这导致了大多数居民没有动机减少生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如果尽快建立相关的价格调整机制,将从根本上改变许多地方垃圾围城、垃圾村和垃圾分类的局面。
政府部门加强资源环境领域的监管和执法非常重要,但还不够。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各方面利益的调整,使保护者和储蓄者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益,污染者和使用者都能够付出应有的代价。只要找到合适的经济杠杆和支点,我们就能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这不仅能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也能为子孙后代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人民日报(2018年9月8日09版)
编者:张嘉诚
标题:用经济杠杆撬动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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