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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显示有大量应该处理但未完成的垃圾场。刘伟
霍林郭勒市位于大兴安岭南部,科尔沁草原腹地,是一个以煤为基础,以煤为荣的新兴产业。霍林河露天煤矿是我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其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环保巡视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带队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管理严重滞后,存在责任不到位、业主、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
南北矿山侵占和破坏了67400亩草地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开矿毁草毁生态”现象十分突出。到2015年,被地雷破坏的土地总面积已达1835平方公里。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督察整改计划》明确规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编制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协调推进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各盟市党委、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区恢复治理规划,制定阶段性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生产矿井应严格执行“开采、处理、回收”的原则,实现生产矿井处理与销毁的平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阶段性治理和闭坑治理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治理不良企业。
然而,霍林郭勒市露天矿山破坏草原生态的问题依然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经查阅资料,霍林河矿区共有12个煤矿,总草原面积103362亩,仅完成矿山环境治理39251亩。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矿南露天矿产能1800万吨/年,北露天矿产能1000万吨/年。到目前为止,这两个矿区已经侵占和破坏了6.74万亩草原,连续开采在草原上留下了两个深达100多米、总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巨型矿坑。
矿区仍有2074亩应处理而未处理的垃圾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草原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检查人员发现,自2013年以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矿占地和受损土地面积迅速扩大,增幅达1.4万亩。然而,在过去的六年里,复垦资金只有419万元,复垦面积只有1483亩。其中,2017年,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999万吨,复垦资金仅为10万元,吨煤投资仅为0.01元;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1799万吨,复垦资金仅为85万元,吨煤投资不足0.05元。
一些经过处理的垃圾场只是简单的通过播种草种进行恢复,边坡植被稀疏,大面积土层裸露,处理和恢复效果差。此外,视察员的现场视察还发现,矿区仍有2074亩废物堆放场需要处理,但没有处理;使用中的一些垃圾场堆放不规则,碾压不及时,造成突出的环境风险。
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土地部门监管不到位,默许和纵容企业长期违法违规。据核查人员调查,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主要监管部门,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国土部门发现,2014年南、北露天矿山开采规模由1500万吨/年增加到2800万吨/年,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管理仍按原有能力进行监管,导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未能全部归集,矿区恢复与管理面积严重不足。
检查员询问时,通辽市国土资源局表示,监督依据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日常管理由霍林郭勒市负责;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仅监控企业是否执行治理计划,具体治理计划报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两级国土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缓慢视而不见,相互推诿。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六年来从未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从未查处企业违法行为,长期默许和纵容企业违法行为。
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千方百计对付检查人员,为诈骗提供材料。当视察员视察现场时,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掩盖了各种问题,不想说、不敢说、也不能说;在询问企业矿山恢复治理情况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情况较好”、“未发现问题”、“一切按要求处理”,甚至向检查组谎称企业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区域。根据要求,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6月26日提供的材料显示,目前南、北露天矿已完成治理面积3.27万亩;经过进一步调查,6月30日改为20,760亩。该局提供的霍林河露天煤矿应处理但未处理的矿区面积为1252亩,但检查人员与现场企业进行了核对,发现应处理但未处理的矿区面积达2074亩,提供的资料严重失实。
通辽市农牧业局和霍林郭勒市农牧业林业局尚未对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和监督。检查人员发现,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井自2013年以来非法占用草原5436亩。根据中央环保检查员的整改要求,通辽市应彻底检查辖区内未履行草原征用手续的企业名单。然而,霍林郭勒市南北露天煤矿非法占用草原的问题至今未见报道,两级农牧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也从未处罚过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
主要监管当局长期无所作为,默许纵容企业违法行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责任单位,长期以来未能按要求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管理,非法占用草原,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霍林河露天煤矿长期未能落实生态环境恢复与管理的要求,致使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未能履行生态环境恢复的主要责任。
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土地部门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管理的主要监管部门,长期不作为,未能对霍林郭勒市露天煤矿进行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管理的情况不清、基础不清,长期默许和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作为草原管理部门,两级农牧部门对非法征用和占用草原的情况不清楚,监管不到位。
根据自治区巡视员的整改计划,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整改。然而,通辽市和霍林郭勒市的党委和政府政治地位不高,重发展轻保护,对草原的严重破坏视而不见,缺乏监督,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恢复和管理,不欠新账,还旧账,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矿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记者刘伟)
编者:张嘉诚
标题:霍林河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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