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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陈伟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实施大规模减免税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增值税分成比例、增值税留退税分成机制、消费税征收环节三个方面确定了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的路线图,为实施减免税政策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这一轮减税和减费继续惠及企业和个人的同时,《纲要》的颁布对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有什么积极意义?如何对待《建议》中的建议,保持增值税“五五共享”比例稳定,调整和完善增值税免抵退税共享机制,收回消费税征收环节,稳步缩位?围绕上述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金融研究室副主任代新。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该计划包含哪些关键内容?
代新:众所周知,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领域。无论是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还是以往的一系列财税改革来看,中央与地方之间稳定的财政关系,尤其是未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合理化,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自1994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一直在微调。然而,一些细节或关键环节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从最初的分配环节来看,中央和地方各占收入的50%左右。但在支出环节,中央支出占20%,地方支出占8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空本地财政资源的短缺,其实是社会各界多年来非常关注和希望解决的问题。
那么,这一收入计划的调整应该说是建立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上,也是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而做出的战略安排。这种安排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基于上述背景,改革推进方案并不是针对简单的收入分配,它不仅解决了实际减税和减费中的关键问题,也反映了整个财税改革尤其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可以说,这是一个兼顾短期和长期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安排。
《中国经济时报》:你如何看待《建议》中关于保持增值税“五五分成”比例稳定的建议?
何: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政府临时做出了“未来两三年内共享增值税”的临时决定。
可以看出,在过去的两三年里,“五五”计划分摊的决定比以前的7525比例分摊的决定获得了更多的增值税份额,稳定了地方财政收入。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被收入分割,形成了一种新的匹配模式,这种模式建立在最大的税收增值税之上。
另外,增值税在过去的三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是纳税方式,而且税率也有了很大的调整。特别是今年年初增值税标准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后,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格局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随着“五五分成”的到期,未来增值税的划分仍面临变数。基于过去的好成绩和今后减税、减费过程中的一些安排,目前稳定“五年计划共享”方案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中国经济时报》:调整和完善计划中提出的增值税免抵退税共享机制有什么意义?你对下一步的实施有什么建议?
何:随着减税、减费政策的实施,可以看出增值税是整个减税、减费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个核心的关键环节,出现了一些以前从未出现过的问题。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发布了《关于保留和退还增值税的决议》。增值税发票较多的纳税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增值税是一种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然后退税涉及到如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分配。按照“五五共享”的比例,中央政府将返还50%,地方政府也将返还50%。
此次调整建议中央负担50%不变,地方负担50%先调整到15%,其余35%由企业所在地先行支付。同时,增值税将以平衡的方式分摊。不足部分,由中央政府分担省级金融银行的相关资金。□□□□□□□□□□□□□□□□□□□□□□(续第一版)
考虑到如果地方财力不够,会有一些地方退税不彻底,或者退税时间长,从而耽误了一些企业的退税,享受到退税红利的政策效果。因此,可以说这种政策安排兼顾了地方财政压力,同时能够更好地解决增值税退税的有效和彻底实施问题。
当然,在抵退税共享机制的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澄清。我们很高兴看到细则出台,希望政策能够尽快落实,这对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非常重要。
《中国经济时报》:“建议”要求消费税征收环节要向后移,地方要稳步下调。这种做法的预期效果是什么?
代新:消费税在中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在目前的消费税中,烟草、酒精和燃油占较大比例。传统上,这些消费税是在生产过程中征收的,这有利于消费税的全面征收,同时也有利于消费税在调节消费中的特定作用。
根据《建议》,按照完善地方税制的改革要求,在可控征收管理的前提下,将部分现有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项目逐步移回批发或零售环节进行征收。简言之,消费税将在今后的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而不是在目前的生产环节征收。应该说,它已经在当地的批发和零售环节实施。地方政府将承担更多征收消费税的责任和任务,同时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
当然,消费税是在批发和零售部门征收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目前的消费税主要在烟草、酒精和燃油领域征收。这些产品的消费与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高度相关。在经济发展较高、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地方,这些税种的税收收入相对较丰富。然而,在收入低或发展水平低的地方,这些税种的税收收入相对较少。
即使消费税向下转移并由地方当局征收,数额也可能不均衡。因此,消费税征收的倒行逆施是一种制度探索,我们很高兴看到它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消费税能否真正提高地方收入,成为支持地方收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下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有何看法和建议?
贺:应该说,金融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柱。可以看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是这一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促进了经济发展,激发了经济活力,也促进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
在这样的机遇下,我认为有必要继续优化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并希望这一成果能够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这对稳定市场预期、稳定经济运行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标题:央地收入划分改革持续推进 护航大规模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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