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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滨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
自“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滨州市根据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所有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建立保障机制,严格监督问责
滨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总兵”、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副总兵的指挥部。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已纳入全市反污染攻坚战的总体规划,并出台了行动计划和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落实专职人员推进实施。
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滨州市建立了县级责任保障机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两个县区由市领导牵头,自然保护区环保部门和行业部门参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同时,应定期安排问题整改的进度,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滨州市开展了“绿盾2017”专项整治“回眸”。组织市环保、海洋渔业、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对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
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滨州市已经建立了一个一个的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逐一出售数字,确保整改到位。自2014年生态环境部通知遥感核查点以来,滨州贝壳岛和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92个,其中违法违规10个,均已整改;在历史遗留的82个问题中,62个已经得到纠正,其余20个正在积极推进。
滨州市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网站上设立专栏,接受违法违规举报,提高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通过网站公布滨州贝壳堤岛和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家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整改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完善机制体系,狠抓问题整改
滨州市在全面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合作管理机制,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与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加快提高自然保护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天/地/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监测和预警能力体系,提高自然保护区对自然和自然环境的监测和评价能力。
对于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滨州市不回避、不推卸,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好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和改革一般问题并及时解决;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进行整改和出售;定期组织开展对已整改事项的“复查”,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问题重复和反弹。坚持有责必问,责任追究必须严格,对落实不力、整改滞后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为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滨州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界限,加强检查监督,构建责任体系完善的“大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为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的整改营造良好氛围。(张彪)
编者:张嘉诚
标题:开展绿盾行动 剑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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