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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既要有在污染面前“割刀”的铁腕决心,又要有科学治理、协调治理、依法治理的智慧和措施
,坚决反对“一刀切”日前,河北省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在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严格禁止“一刀切”的指导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战胜污染被列为三大战役之一。为了控制空气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中央环境保护检查人员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检查,进行了各种暗访和回顾,这激发了解决污染的强大动力。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懒惰、平庸、懒惰、形式主义等因素,一些地方没有提前做好计划,而是经常以“应急”为名,按照区域和行业划分,实行“一刀切”的做法,如“停产停业”,给企业和人民带来了很多麻烦。
例如,一些达标或经处理后达标的企业停产、限产、工人歇业、订单作废;在民生方面,清洁能源尚未落地,新的供热设施尚未建成,所以人们不得不拆除旧的煤炉。值得注意的是,“一刀切”只会造成雷声公司污染控制的假象,不仅难以产生长期效果,还会引起投诉,使人们对政策失去理解和信任。正如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严厉指出的那样,环境保护中的“一刀切”是环保检查员的“高级黑”。造成各种不良后果的不是我们的环保政策,而是具体的实施方法。
为此,我们要严格防范“一刀切”,并注意在严格“切割刀”的前提下——绝不开口污染,不留空白。在防止“一刀切”的文件中,河北省特别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严格禁止“一刀切”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更不意味着失去监管的宽松、宽松和柔软。”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往往根据自身需要对文件的含义进行“修改”,往往将“指导意见”视为“橡皮筋”,将“人性化”视为“人性化”,由自己有选择地实施和灵活掌握。因此,我们必须警惕一些地方以“一刀切”为借口逃避监管责任。纠正无序行为变成了“变相不作为”,降低了执法标准,违背了政策的初衷。
归根到底,要防治污染,我们必须有在污染面前“割刀”的铁腕决心,还要有科学治理、协同治理和法律治理的智慧和措施。企业因地而异,所以要分类政策,准确对待,对症下药,使监管措施更加精确、严谨、细致,监管标准越来越高,监管力度越来越强、越来越实际,才能“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真正解决环境污染的焦点问题。今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冬季空气污染综合治理规划提出实施高峰转移生产和差别化控制,以达到一定的超低排放标准或无限制生产。这种积极、审慎和灵活的政策取向也将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和执行水平。
解决污染防治的一刀切问题,关键在于平战结合。平时没有监管,甚至有些污染相关的企业也默认了“趁好天气做大事”,等环保检查员来了,他们就会被关闭,这样的突击管理今后肯定行不通。要控制污染,我们应该始终注重长远,注重持续努力和长期成功。笔者在河北省衡水市调研期间注意到,当地政府坚持全年控制空气污染,对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冬病夏治”的思路,在非采暖期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合格环保项目。这种环境治理模式更具创新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既定目标。
《人民日报》(2018年9月21日,第13版)
编者:张嘉诚
标题:严防“一刀切”,严格“切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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