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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送审稿)》在首都窗口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11月13日。
根据送审草案,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北京有四种生活垃圾
上海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这让很多人挠头。那么北京的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呢?
据报道,北京对生活垃圾采取了“四分法”,并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即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垃圾。本次审议草案首次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草案,如果个人违反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放入相应的收集容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如果你拒绝改正,除罚款外,你的个人信用也会受到影响。根据送审草案,执法机关应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案件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采取纪律措施。
酒店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罚款5000元
根据草案,北京的酒店和外卖店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根据草案,一次性筷子和其他餐具今后不能主动提供,否则你将面临高达5000元的罚款。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志。
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酒店经营单位主动在客房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的,文化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朱传阁)
编辑:张静文
标题:垃圾分类轮到北京 不分类投放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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