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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是建立和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的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首批124个向公众开放的设施名单,并发布了四类设施的开放指南。自名单公布以来,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各种设施积极响应,组织了3210次开放活动,共接待公众138674人。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中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应至少选择一个环境监测设施,一个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定期向公众开放一个垃圾处理设施和一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或废弃电气和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并鼓励在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条件开放所有四类设施。 到2018年底、2019年底和2020年底,四类设施在省(区、市)开放的城市比例将分别达到30%、70%和100%。
生态环境部教育中心主任贾锋表示,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公众对生态文明表现出“高认知、低认知、少实践”的特点,环境意识强,环境素养弱。只有45.5%的公众知道“环境问题举报电话”,了解“pm2.5”的准确率只有15.9%。
贾峰建议以环保设施的开放为出发点,将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愿。(记者闫江泽)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3日,第14版)
编辑:计然
标题:扩大设施开放 提升环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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