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6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确保保护、控制和差别待遇,促进有效投资,加强风险防范的有机结合。
会议提议降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最低资本比率。将港口、沿海和内河航运项目的最低资本比率从25%降至20%。对于涵盖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清晰、回报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低资本充足率可适当降低不超过5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来,在完善宏观调控、调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确保金融机构稳定运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4年,为应对经济过热,适当提高了最低资本比率;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适当降低了相关比率。2015年,国家再次调整了相关内容。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外,其他项目最低资本充足率下调5%。当时,港口、沿海和内陆航运、机场等关系国计民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
这一次,国家再次下调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这意味着铁路、公路等交通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可能会降至15%左右。
摩根士丹利华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张军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鉴于前期的稳定增长都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以弥补不足,进一步出台完善基础设施投资的相关政策,有利于加快前期各项政策的落地和推进,为稳定增长提供切实保障。
他认为,今年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并无后顾之忧,但为了给明年上半年经济平稳增长打好基础,四季度的政策需要继续“提效”,虽然没有必要“提强”。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对其他国家鼓励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可以通过发行股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但不得超过项目总资本的50%。地方政府可以统筹利用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金。
“以上措施是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一个亮点。将政府公信力、项目质量、金融工具和社会资本有机结合,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政府项目投资资金来源,缓解政府大规模减税、减费后的财政压力。避免政府过度的债务负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国财政预算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逸群告诉《上海证券报》。
他认为,这是一种制度创新,在不改变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性质的前提下,用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政策换取政府投资资金,对于后续政府实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打破政府政策和制度的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强调,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范。项目借款资金、违规股东贷款、“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募集资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不得拖欠项目资金。
标题:国务院再出大招稳投资 交通环保等领域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5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