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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至5月30日,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组发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济阳区存在统计违法、统计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检查2017年三区4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虚假报告;2018年1-3月,共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3个,虚报18个。对29家批发零售企业、31家住宿餐饮业企业和32家服务业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少数企业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海口市美兰区和龙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0-5000万元的统计数据是填报而不是上报,统计制度不严格。

国家统计局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

2018年7月,国家统计局将此案移交给地方当局,以调查该负责人的党纪和政府责任。具有纪律处分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在6个月内将纪律处分结果书面告知被移送的统计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截至2019年10月底,国家统计局尚未收到对案件责任人处罚的书面结果。

国家统计局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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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统计局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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