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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上海会议上,生活垃圾管理成为会场内外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与国际水平接轨,率先建立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在上海,垃圾分类的“新风尚”在法律的护卫下迈出了新的步伐。
事实上,对于上海的许多住宅区来说,垃圾分类不再是一个名词,而是生活中的一个真正的变化。自2018年3月至4月,垃圾分类在上海全面推广,多个社区参与垃圾分类的用户比例达到90%以上。
以徐汇区梅陇第三村为例,居委会和十几名居民志愿者守在垃圾房,打开袋子指导大家如何分类,很多居民被赶了出来。如今,在一些社区,95%的家庭定期、定点、分类、减量处理垃圾。
上海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垃圾分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桂玉说,自1996年以来,上海开展了几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00年,上海已成为中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14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政府规章《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办法》。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徐止平分析说,以往很多推广方式都属于“软引导”,面临效果难以持续的问题。
如今,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轮审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天的审议,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表决通过。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确定如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条例中有详细的说明。例如,剩菜属于湿垃圾的范畴。
有了标准,如何实施?代表委员会成员,垃圾桶周围的事情被热烈讨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主要责任人。垃圾分类是每个上海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全科医生朱兰说。
法律法规以严格的政策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各个方面,完善各种源头削减和化学品利用措施。上海除了注重全过程的综合治理外,还注重在立法上建立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各司其职。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如个人违反《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有害废弃物与可回收材料、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或将湿垃圾与可回收材料、干垃圾混合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表示:生活垃圾分类不能靠立法一蹴而就,需要多管齐下,不断加强社会动员,促进社会共识。
“有些居民担心生活垃圾管理的完整性:我自己仔细分类,垃圾车把垃圾运到了垃圾站。这是机密吗?”上海市人大代表、黄浦区板松园街道瑶江社区党委书记林龙泉就市民的提问做了发言。
"因此,立法后,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的建设也必须跟上."林龙泉说,有必要让那些对自己进行分类的居民亲眼目睹垃圾分类的最终处理过程,从而增强全社会对垃圾分类的信心和习惯。
根据上海市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将建设3374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启动15个垃圾资源化设施。(记者郭杜新荣)
编辑:计然
标题:“小事”大行动:上海立法管理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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