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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林

为了使山更绿,水更绿,新能源汽车应运而生。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近日,记者看到一则报道:让车主按补贴前的高价投保,而按实际支付的车价索赔……许多新能源车主感到“失落”。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根据国内几家大型车险业务网点和一些业内人士的反馈,这种情况一般只存在于车辆全损的情况下,实际做法主要可归结为两种类型:一是系统设置,可能导致车主事先知情。;二是根据车主实际支付的车价确定索赔金额。显然,前者被怀疑玩“猫累”,而后者更好,因为它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新事物的诞生必然会带来新的问题。这里的“新”有两层含义:一是新能源汽车,是近年来在国家致力于绿色环保的努力下开发的新产品;第二,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它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近年来发展迅速,但起步较晚,与欧美发达市场相比仍是一个“孩子”。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新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作为不公平贸易的借口。一味指责,效果不一定好,但可能会放大矛盾;更不可取的是让它过去,而重点仍然是解决问题。因此,新能源汽车保险需要业界足够重视,尽快规范和解决。这是近年来在监管层面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意。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为什么车险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进?真正的效果是最好的答案——安全驾驶,保费低,消费者受益。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反,它注定要消失。事实上,近年来,监管机构对车险市场的混乱局面给予了沉重打击,并不遗余力,包括银监会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的通知》和银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开展巩固控乱促合规工作的通知》等。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为了标准化,有必要引入一个严格的约束机制。《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计算标准。”法律很明确,关键在于执行不到位。

莫让新能源车主“吃了亏”

对于新能源汽车,不仅要有补贴,还要有新能源汽车的独家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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