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49字,读完约8分钟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的通知
商业流通函[2019]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便民商业设施,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发展
便利店是最贴近人们生活的零售业态,是满足人们便捷消费需求、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中国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了发展,其增长率多年来一直处于零售业态的前列。但仍存在品牌连锁店总数不足、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完善、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推进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有利于提高消费便利性,提高消费质量,激发消费潜力,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和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的重要起点,应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推进城市
品牌连锁便利店在城市得到推广。按照“统筹部署、重点推广、分步延伸”的工作步骤,2019年应率先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各地要重点推进这些城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其他城市进行推进。
三、抓紧制定品牌连锁便利店工作计划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城市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按照全国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规划要点》(见附件)要求,推进品牌化、连锁化和智能化,抓紧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有必要组织咨询机构、智库专家、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与方案的制定和论证,以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应在7月底前向商务部提交工作计划,其他城市应在9月底前提交工作计划。
第四,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针对影响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地应借鉴北京、Xi、福州等城市的做法,着力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推动出台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政策,从门店选址、注册、营业执照、技术应用、供应链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便利店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我们要把已经出台的政策落实好。
第五,加强组织安全
商务部将建立部门、省市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从便利店布局、发展质量、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指标,重点指导和推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并对进展和问题进行季度统计汇总和反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城市的监督和指导,明确时间表和阶段性成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计划。相关城市应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街道等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正常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六、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商务部将组织编写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报告,采用多种沟通方式,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各种渠道开展交流合作,为便利店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工作进展、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上报商务部。
附件:“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计划要点”
商务总局
2019年7月1日
附加
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工作计划编制要点
各地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的总体思路,充分体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关注民生、多元化发展的原则,组织编制好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编制,经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批准。工作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发展的基础
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消费和便利店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找出本市便利店主要连锁品牌企业的基本基础。应充分掌握现有品牌企业数量、门店数量、基本布局等基础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的数据),作为评估工作进度的基线,并在工作计划中以列表的形式明确反映出来。
品牌连锁便利店是指具有统一的形象识别、统一的店铺管理和控制、统一的设施配置、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商品采购、统一的物流配送、直接经营或加盟经营的便利店。只有统一的商品名称和标识,其他方面标准化程度较低的企业不纳入品牌连锁便利店的统计范围。
二.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计划在三年内实现,以2019年6月底为基准,并说明每年实现的目标。目标可以根据数量和质量来设定。在发展数量上,要明确品牌企业和品牌连锁店两个量化目标,从社区、距离或人口等维度设定结构性发展目标,着力打造“四分之一小时生活服务圈,方便百姓”。突出组织和规模导向,重点发展拥有50多家连锁店、信誉和诚信高的品牌连锁企业。在发展质量方面,应体现便利店在改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提升现代化水平方面的成绩。
三.主要任务
明确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的主要任务,说明为优化便利店布局、提高便利店服务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所采取的措施。
优化便利店布局。重点阐述了在增加便利店资源、拓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网络、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商业设施的现状、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研究制定便利店等便利商业设施的配置标准。多渠道增加便利店适用门店资源,推进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的要求落实,加强便利店住房保障。结合旧城区改造工作,利用空.资源,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落户经营推动医院、大学、体育场馆、公园、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门店资源。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改造升级老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便利店。鼓励引进跨区域发展的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
提高便利服务水平。重点是支持便利店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物流配送能力、转变和提升服务环境的措施。支持便利店企业开发自有品牌商品,扩大生鲜食品销售,提供简单餐饮等现场生产销售服务,开展各种便利生活服务。鼓励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开设24小时便利店。支持品牌连锁企业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联合配送和集中配送,构建集约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食品和生鲜产品生产基地和中央厨房,建立全程冷链配送体系。引导企业标杆行业领先企业,建立高水平服务标准,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重点阐述了支持品牌连锁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连锁经营智能化、智能化发展的措施。鼓励企业整合连锁店资源和在线流量资源,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支持连锁企业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消费者大数据驱动的智能供应链,高效协调商品采购、库存管理、订单管理全过程,提高运营效率。推广自助结算、扫描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支付技术,鼓励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格标签、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消费体验。
四.保障措施
根据工作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制度、跟踪评估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明确具体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具体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可在工作计划确定后另行制定,但应在计划中明确基本方向,并鼓励地方政府将现有的金融支持项目扩大到合格的便利店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可以形成“1+n”的工作体系,即工作计划、鼓励扶持政策、社区便民业务配置标准、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指南等N项配套措施。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标题:商务部关于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工作通知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12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