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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
今年上半年以来,中国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政策。各级政府和部门全力推进这项政策的实施,强化了减税、减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实施减税、减费政策的角度看,不仅要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在扩大投资、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和效果,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大规模减税、减费,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稳运行,从根本上增强市场活力,更好地刺激新动能的培育和增长,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潜力的释放,促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经济形势正处于新旧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延续期。在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经济增长经历了“基本建设期”,基础设施投资是一种重要的政策手段,对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一旦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时期过去,刺激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应该放在供给方面,供给方面的结构改革应该创造衍生的新产业、新的商业形式和新的模式,以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更好生活的需求,创造和满足新的需求。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和经验来看,只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功能,激发生产要素的活力,深化社会分工机制,才能成功跨越新旧动能转化的演替阶段。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国不断推进税制改革。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税制改革朝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不断深化。特别是在增值税等转移税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进到全国和全行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扣除链全面开通,充分发挥了税收制度的中性作用,促进了社会分工,有效提高了资源配置领域的市场效率水平。尽管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现行税制仍不同程度地对市场分工产生抑制作用。特别是增值税有多种税率,不同等级的税率差别很大。税收激励会导致诸如扣除链断裂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扭曲了市场分工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配置。例如,对增值税纳税人的产出和投入采用不同的税率,导致“高抵扣”和“低抵扣”,同时,复杂的税率等级也影响了减税和减费政策的实施效果。例如,一家服务企业在购买商品时适用6%的产品税税率,而该企业的进项税税率为16%。减税和减费后,税率将降至13%,但进项税扣除将进一步减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减税和减费政策将以降低基本增值税税率为主要内容。同时,要努力解决增值税进项税保留问题,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个人所得税。从根本上全面缓解现行税制对市场分工的抑制作用,使分工和生产要素流通更加顺畅。可以说,这正是针对宏观经济运行的“七寸”,也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情况不断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但是,即使经过如此大规模的减税和减费,在促进市场分工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以通过增值税本身的改革来解决,例如,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简化,特别是促进税率的简化。只有税率简化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业链分工中的“高征低扣”和“低征高扣”问题;增值税改革中其他问题难以解决。根据增值税的基本原则,很难从进项税中扣除与人力资本或劳动直接相关的成本,这意味着人力资本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进项扣除比例相对较低。然而,新产业、新业务形式和新模式的共同特征往往是“创新驱动”,创新的载体主要是“人”,人力资本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更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显然可以提高市场参与者在创新驱动方面的能力水平。特别是,由于一些制造企业使用更先进的技术来代替劳动力,深化服务业的分工将更好地促进和扩大就业规模。
值得指出的是,影响市场活力的因素不仅仅是税收负担,而且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在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流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需要解决。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分工的交易成本,消除这些障碍仍然是今后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和内容。与减税、减费措施相配合,可以在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动力方面共同发挥有效作用。
(作者: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
标题:激活力释动能是实施减税降费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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